深物业A:关于落实股改承诺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2010-07-19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0—21 号
关于落实股改承诺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 股权分置改革承诺
2009 年10 月21 日,本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深投控”)承诺如下:
自深投控、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
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年内,深投控承诺将启动对深
物业的资产注入工作,拟以其合法拥有的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含有土地
资源的资产通过置换或其他合法方式一次或分批注入深物业,增加深
物业的土地储备并增强其未来盈利能力。如上述资产注入不能在1年内
全部启动,深投控将在1年期满后30日内按未启动重组资产金额的20%
向深物业补偿现金,深投控在支付上述补偿金后,对已启动但未完成
的资产注入负有继续履行资产注入的义务,对尚未启动的资产注入将
不再负有履行义务。注:资产注入启动是指以资产注入方案获得深物
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标志。2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为落实上述承诺的重大事项,深投控与本公司共同筹划启动相关
承诺的重大事项。经于2010年6月2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
B 股股票交易于2010年6月22日开始停牌。
本公司、深投控和相关专业中介机构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进行了
审慎的研究和分析,为确保股权分置改革承诺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落
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深投控与本公司拟将本次股改
承诺资产注入的履行方案由重大资产重组调整为资产置换暨重大关联
交易,经此次调整,本次资产置换暨重大关联交易方案无需报中国证
监会审批,但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除关联
股东以外的其它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能实施。
本公司将于2010年7月22日前公布经董事会审议的资产置换暨重
大关联交易草案,公司A、B 股股票预计将于2010年7月22日复牌交易。
待审计、评估报告及相关事宜确定后,本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
审议具体方案并及时公告,同时将一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三、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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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3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7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