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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和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2011-04-25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和
           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核
了武汉众环会计师所编制的深物业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2010 年度
《资金占用情况表》,经过检查会计记录、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审核
程序,我们认为:
    1、《资金占用情况表》所载资料真实、合法、完整,与深圳市物
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
的内容未发现不一致之处。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现深物业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深物业公司控股股东未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深物业公司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合计 2,730.04
万元;
    2、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资金占用
情况表》,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情况。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独立董事签名:



董志光              查振祥                李晓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