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04-25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1—09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 年 5 月 20 日(周五)上午 9: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截至 2011 年 5 月 13 日(周五)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 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 201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 2010 年度报告
本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于 2011 年 4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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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info.com.cn)。
(六)审议 201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 2010 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为 174,998,534.79 元,公司本年度合并可供
分 配 利 润 为 148,961,664.40 元 ; 母 公 司 2010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18,982,840.06 元,加上 2010 年初的未分配利润-31,832,183.52 元后,母
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2,849,343.46 元。
公司 201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拟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 2011 年度
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审计费为人民币 62 万元。并拟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审计约定书的签署及费用支付手续。
内容详见 2011 年 4 月 26 日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八)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 78,000 万
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1、申请项目贷款不超过 48,000 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国贸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东莞大朗项
目开发的需要,计划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不超过 48,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
东莞大朗项目的开发,期限 1-3 年,具体的贷款机构、担保条件、利率等
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议书为准。
2、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 30,000 万元
预计2011年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仍将持续,2011 年房地产市场将存在诸
多不确定性,可能将对公司的项目销售带来一定影响。结合公司的资金状
况,公司计划在2012年6月30日前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30,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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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公司的日常周转资金,保证公司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具体贷款机构、贷款主体、贷款金额、担保条件、期限、利率等以最终与
金融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议为准。
(九)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土地投资决策的议案
本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土地投资决策的预案》,拟提请
股东大会就通过政府招标、拍卖等法定公开竞价方式购买房地产开发项目
用地之事宜,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做出决定:
1、购地款项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购置土地的资金来源应符合相关政策的规定,且购置土地后,公司
的资产负债率与近期资产负债率相比,提高幅度不超过 5%。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
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第(一)至第(九)项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
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11 年 5 月 14 日至 2011 年 5 月 19 日工作日 9:00—16:30
201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8:00—8:40
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 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42 层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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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 39 层。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法人股
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
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忠、刘刚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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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帐号:
委托人姓名(签字):
受委托人姓名(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股):
委托权限:对以下议题代为投票:
1、审议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3、审议 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4、审议 201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5、审议 2010 年度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6、审议 201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7、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8、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9、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土地投资决策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日期:2011 年 5 月 20 日“深物业”201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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