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深物业A: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2011-05-26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1—20 号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晓帆、

查振祥、董志光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物

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物业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

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物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物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

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

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或者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

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

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

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

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

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

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

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
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

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 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

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在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

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

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