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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06-15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1—23 号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通知情况:本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大公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陈玉刚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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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数 380,385,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63.83%。其中,A 股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380,385,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71.99%;未有 B 股股东参加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各项议题。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玉刚、魏志、龚四新、文利、郭立威、李晓帆、查振

祥、董志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与职工董事刘光新共同组成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其中李晓帆、查振祥、董志光三人为独立董事(详

细内容见本公司2011年5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大公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

    1、表决结果如下:

    ①选举陈玉刚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股份 380,385,120 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 100%;

    ②选举魏志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股份 380,385,120 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 100%;

    ③选举龚四新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股份 380,385,120 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 100%;

    ④选举文利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股份 380,385,120 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 100%;

                              2
    ⑤选举郭立威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股份 380,385,120 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 100%;

    ⑥选举李晓帆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股份 380,385,120 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 100%;

    ⑦选举查振祥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股份 380,385,120 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 100%;

    ⑧选举董志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股份 380,385,120 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 10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选举戴先华、张世磊、王秀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与

职工监事王秋平、张戈坚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详细内容见本

公司2011年5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大公报》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 。

    1、表决结果如下:

    ①选举戴先华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股份 380,385,120 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 100%;

    ②选举张世磊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股份 380,385,120 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 100%;

    ③选举王秀颜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股份 380,385,120 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 10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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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关于为徐州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物业集团徐州大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

划向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15,000 万元,用于徐州项目开发。本公司

拟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具体贷款机构、利率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商

定及签订的协议书为准。

    1、总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80,3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385,1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说明:以上 第(一)至第(三)项议案,均无B股股东出席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伍勖、颜林波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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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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