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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2-03-30  

						            二〇一一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1,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对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
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
的日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
流程,促进对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的遵循,确保经营合法合规,切实维
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
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
证。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工作总体情况
       2011年,公司作为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单位之一,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咨询顾问,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
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实施评价并出具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评价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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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价依据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对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
价。
       (二)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监督办法等程序执行。公司内
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内部审计机构拟定评价工作方案,
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同时根据评
价方案,组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评价过程中,内部控制评价小组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穿行
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
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取得评价范围中涉及到的各项内控制度、流程
文件、并对其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测试,获取充足的审计证据支持内部
控制评价的结论。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业
务特点,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括公司本部及直属公司所有重大业务及事
项,并重点对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内控制度进行了审计评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应用指引的规定和控制目标的需要,制定了缺陷认定标准。
       (一)设计缺陷与运行缺陷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设计缺陷:
       (1)不能实现既定的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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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键控制点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
    (3)控制措施成本过高,远远大于预期效益。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运行缺陷:
    (1)未执行有关的控制措施;
    (2)超越授予的权限;
    (3)不能及时提供遵守内部控制的证据。
    (二)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
    1、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认定为重大缺陷;
    2、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
制目标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认定为重要缺陷;
    3、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六、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
     1.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各专业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在内的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
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科学分
工、各司其责的治理结构。
    2.内部机构设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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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同时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
为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日常工作机构。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
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
宜等。
       经营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日
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作。根据公司的具
体业务情况,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办公室(战略研究室)、审计部、发展管
理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租赁中心、风险控制与法律事务部、成
本控制部、规划设计部及行政办公室等职能部门。报告期内,公司部门职
责及岗位职责细致明确,相互沟通协作情况良好。
       3.风险管理
       2011年度,公司按照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建立了较为有效的风险评
估、风险管理机制,明确了重大风险及风险管理政策。公司制定了《全面
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建立健全了《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实施管理暂行办
法》、资金分析会议制度、法律风险预警机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财务
报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等,为有效发现、及时管理应对重大风险提供了保
障。
       4.财务管理
       公司严格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国
家法规,制定完善了包括《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全面预算管理暂行
制度》、《货币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财务收支管理暂行规定》、《应
收款项管理暂行办法》、《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考核办
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年度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及本公司财务需求,在不相容职责相分离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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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基础上,按工作岗位配备了专职人员,相关控制能有效执行。公司会计
系统能够比较合理的保证:及时确认并准确描述和记录各项交易、准确计
量交易的价值、并且在财务报表中如实表达与披露。
    5.对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的形式对参控股公司
实施控制管理,将财务、重大投资、人事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纳入统
一的管理体系。公司同时通过严格执行《 公司对二级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暂行制度》、《公司下属企业产权代表报告管理规定》、《年度经营责任
书考核管理暂行制度》等制度,规范子公司的运作,并通过审计部门定期
不定期地开展对控股子公司的各种审计。
    6.关联交易
    公司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的内控管理,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保证关
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防范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均对关联交易的界定原则、关联交易的涉
及事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执行、关联方的表决回避
措施等作了详尽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依照《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未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情形
发生。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均严格履行董事会表决及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
    7.对外担保
    《公司章程》、《公司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明确规定股东大
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并切实得以执行。公
司对外担保在遵循合法、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基础上,严格防范担保
风险。
    8.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审批程序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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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在证券市场进行过募集资
金的情况,也没有以前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内的情
况。
       9.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规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防
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高层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管理规定》及《公司内幕信息之情人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披露整
体控制和一般流程控制,从信息披露机构和人员、文件、事务管理、披露
程序、信息报告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相关制度得以有效建立和执行,对
加强信息质量、提高信息保密、约束信息知情人行为、接受社会公众(机
构)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0.重大投资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
会工作条例》及《投资管理暂行制度》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和流程进行
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所有投资项目严格遵循了前期考察、可行
性研究、内部评估及投资决策等流程,所有重大投资项目均按相关法规履
行了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审批程序。
       11.大宗购买业务
       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大宗购买业务均需按照规定
实施公开招标业务的操作流程和控制措施,明确落实招标主体、监督部门、
参与决策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分工,切实保证了业务流程的透明度,合理、
有效地控制了购买成本。
       12.内部监督
       公司已经建立起涵盖总部、子公司二个层面的监督检查体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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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依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审
查,以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确保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审
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暂行制度》明确要求审计部应检视现有内
部控制制度、检视公司资产安全、财务和运营信息等职责;子公司在本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范围内,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定期检查自身内控状况,
努力完善内控措施。
    七、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结论
    公司已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
司截至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
评价。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
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尚未发生
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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