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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2-03-3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2—6 号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012 年 3 月 29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议案》。

     一、担保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的项目开发和经营活动需要,结合目前的资金状况,为
 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发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向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项目开发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4.1 亿元,
 上述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4.1 亿元,
 具体如下:
     1、为深物业集团徐州大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物业集团徐州大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
 半山御景(徐州)项目开发的需要,计划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该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具体的贷款机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以最
 终与金融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议书为准。
    2、为东莞市国贸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不超过
人民币 4.8 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国贸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松湖
朗苑(东莞大朗)项目开发的需要,计划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不
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该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4.8 亿元。具体的贷款机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
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议书为准。
    3、为深物业扬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不超过人民
币 4.8 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物业扬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扬州项目
开发的需要,计划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
该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具体的贷
款机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商定
及签订的协议书为准。
    4、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为保障相关子公司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其经营需要并结合目
前的资金状况,计划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 1.5 亿
元(其中:展期 0.7 亿元、新增 0.8 亿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公司的
日常周转资金,该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
民币。具体贷款机构、贷款主体、贷款金额、担保方式、期限、利率
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议书为准。
    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发生额为 0 元,报告期末对外担保余额
为 0 元;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21,200 万
元,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5,500 万元。
    二、担保对象介绍
    1、深物业集团徐州大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物业集团徐州大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公
司”)于 2010 年 3 月底设立,负责公司在徐州地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
运营。
    该公司系公司 100%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注册号为:320323000059331,组织机构代码为:55252545-4,
法定代表人为:李子鹏。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2,457 万元、净资产
为 4,166 万元,由于项目处于开发期,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29
万元。
    2、东莞市国贸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莞市国贸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公司”)
于 2010 年 9 月设立,负责东莞市大朗项目的开发运营。
    该公司系公司 100%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注册号为:441900000898786,组织机构代码为:56256265-4,
法定代表人为:李子鹏。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3,091 万元、净资产
为 866 万元,由于项目处于开发期,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92
万元。
    3、深物业扬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物业扬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公司”),于
2011 年 5 月设立,负责扬州市维扬区项目的开发运营。
    该公司系公司 100%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注册号为:321000000081100,组织机构代码为:573842934,
法定代表人为:李子鹏。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5,411 万元、净资产
为 4,845 万元,由于项目处于开发期,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55
万元。
    三、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 0 元,报告期
末对外担保余额为 0 元。2011 年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人民
币 21,200 万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 45,5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2012 年 3 月 29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