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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2014-09-1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4-22 号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 年9 月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4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国贸大厦 39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
事 9 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 2011 年 6 月 15 日经 201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
股东推荐,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
人员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玉刚、魏志、刘光新、龚四新、文利(女)、
郭立威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建新、
刘宁华、张琦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按照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玉刚先生,1957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曾担任政府多个部门的重要职务,曾任深圳市深华集团公司总经
理、党委书记;深圳市先科企业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深圳
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书
记,2006 年 6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
    该董事候选人既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
评,也没有受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公开谴
责。
    魏志先生,1957 年 11 月出生,大学学历,翻译职称。有二十
余年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曾任深圳市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海外部
副经理;深圳市中深海外发展公司劳务部经理、副总经理;中国
深圳国际经济合作集团香港力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建设
投资控股公司海外部副经理;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承包部副
经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天健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 年 10 月起担任本公司
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职务;2007 年 12 月 20 日起担任本公司董
事、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2008 年 7 月 15 日起担任本公司
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
    该董事候选人既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
评,也没有受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公开谴
责。
    刘光新先生,1958 年 5 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有十余
年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自 1989 年 5 月至今在本公司就职,曾任
物业工程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国贸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国贸
餐饮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本公司经
营管理部经理。2007 年 10 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7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07
年 12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
    该董事候选人既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
评,也没有受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公开谴
责。
    龚四新先生,1968 年 2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
具有丰富的企业财务会计管理经验。曾任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
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三诺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深圳市杰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 9 月起担任
本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6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
    该董事候选人既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
评,也没有受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公开谴
责。
    文利女士,1969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经济师、
工程师。有十余年企业管理经验,曾任花样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助理、项目部经理、市场策划部经理;2005 年 7 月
起在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投资部副部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一部部长,
兼任“深深房”公司董事,2007 年 12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
    该董事候选人既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
评,也没有受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公开谴
责。
    郭立威先生,1973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曾
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总部法律顾问;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法
律事务部业务经理;2004 年 10 月起在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工作,
曾任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现任深圳市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产权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副部长,2006年7 月起担任本公
司董事。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
    该董事候选人既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
评,也没有受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公开谴
责。
    李建新先生,男,1954年9月出生,湖北武昌人,大学本科,
中共党员,现任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开放经济中心主任,副研究员。
2001年至2006年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03年至2009年担任深圳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9年至今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
    该董事候选人既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
评,也没有受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公开谴
责。
    刘宁华先生,男,1962 年 6 月出生,本科,工程师,中共党
员。曾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深圳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
理;2007-2013 年 8 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
副总经理兼深圳分部总经理,2013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董事总经理。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
    该董事候选人既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
评,也没有受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公开谴
责。
    张琦先生,男,1978 年 1 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
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政府会计研究所所长,会计系副
主任,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湖北省新世
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第二层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
议专家,《会计研究》杂志匿名审稿专家,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与
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
理事、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2009 年至 2012 年任
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2012 年至今任中南财大教
授、博导、政府会计研究所所长。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

       该董事候选人既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
评,也没有受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公开谴
责。
    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以上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一致认为被提名人: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
事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所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审议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做出的上述
决议,同意将上述事项在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二)审议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定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周五)上午 9:30 在深圳市
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召开深物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如下内容: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三)审议关于 2013 年度副总经理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的议案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关于 2013 年度副总经理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