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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提名李建新先生、刘宁华先生、张琦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14-09-1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4-23 号




关于提名李建新先生、刘宁华先生、张琦先

            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提名李建新先生、刘宁华先生、张琦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决议将选举李建新先生、刘宁华先生、张琦先生为独立董事
的议案在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李建新先生、刘宁华先生、张琦先生作为独立董事的提名程
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参阅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建新先生,男,1954年9月出生,湖北武昌人,大学本科,
中共党员,现任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开放经济中心主任,副研究员。
2001年至2006年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03年至2009年担任深圳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9年至今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
    该董事候选人既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
评,也没有受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公开谴
责。
    刘宁华先生,男,1962 年 6 月出生,本科,工程师,中共党
员。曾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深圳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
理;2007-2013 年 8 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
副总经理兼深圳分部总经理,2013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董事总经理。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
    该董事候选人既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
评,也没有受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公开谴
责。
    张琦先生,男,1978 年 1 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
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政府会计研究所所长,会计系副
主任,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湖北省新世
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第二层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
议专家,《会计研究》杂志匿名审稿专家,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与
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
理事、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2009 年至 2012 年任
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2012 年至今任中南财大教
授、博导、政府会计研究所所长。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

       该董事候选人既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
评,也没有受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公开谴
责。
附件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
建新、刘宁华、张琦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
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
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物
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物业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
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物业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
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
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
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
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
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
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
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
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
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
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
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
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
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
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
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
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深圳市物
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
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
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
董事会会议_______次, 未出席 _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
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
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
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
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
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
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附件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建新、刘宁华、张琦,作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

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

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

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

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

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

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

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

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

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

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

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

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

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

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

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

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

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

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

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

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

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深圳市物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

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

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

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

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

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

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

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

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

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李建新、刘宁华、张琦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

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

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声明人:李建新、刘宁华、张琦

                                  二O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