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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2015-04-0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5-06 号


                  关于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湖畔御景二期(扬州)项目预计2015
  年度开工,为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发,
  公司子公司-深物业扬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向相关金
  融机构申请项目开发贷款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用于
  该项目的开发,由公司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5
  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等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
  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       公司 所处 主要产品 注册 总资 净资 营业 营业 净利
   名称       类型 行业      或服务     资本       产      产 收入 利润      润
深物业扬州                 房地产开
             子公   房地                5000     78175 3341             -646 -646
房地产开发                 发及商品                                 0
             司     产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有限公司                   房销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或者子公司之间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额度根据公司(含子
公司)与有关银行协商后最终签署的《保证合同》确定。公
司(含子公司)新增的担保总额度最终应不超过股东大会授
予的担保总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目前,公司(含子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
力,其项目未来销售收入足以承担上述贷款的还本付息,因
此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董事
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2015 年度公司预计可能发生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
司开发项目的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开发进度,促进公司业
务提升;公司已对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担保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
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 0 元 ;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
额为 28,2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6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其他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贷款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担保的审
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