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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2016-03-31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UNION POWE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邮编:430077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电话:027 86770549 传真:027 85424329




               关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2016)010449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物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出具
了众环审字(2016)010878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深物业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深物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
    如实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
是深物业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
载资料与深物业公司 2015 年度已审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
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贵公司实施于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
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资金占用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深物业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资金占用情况
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深物业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2015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武汉                           201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