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03-31
2016年3月30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文件之一: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
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职能,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15年度,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共召
开五次会议,全体监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或
出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经济活
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现将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
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度报告》、《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议案》、《关
于减少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关于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1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
4.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深业地产香港资产处置的议案》及《关于2014
年度副总经理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的议案》。
5.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勤勉尽职,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1
次,听取董事会会议议题19项,股东大会议题9项,对董事会召
开、表决内容及程序的合规、合法进行严格监督,切实保证了公
司治理机制良好运行。
(三)持续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的合法合
规性
2015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业务过
程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遵循情况、股东大会决议的
贯彻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持续性监督,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
范。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审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决策程序及决策事项科学、合法、合规,公司管理层切实有效
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职,维护
公司利益,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
行编制,有关财务数据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核实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均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三)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15 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规定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持续推进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
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
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
提供合理的保证。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开募集资金事项。
3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范围,公司能够按照
监管规范、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交易
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资产收购及处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及处置情况。
(七)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
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
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内幕信息知情登记管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
情人滥用职权、泄露内幕信息,出现内幕交易等违规事项的发生,
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相关人
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八)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违规担保的情形。
2016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
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
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
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规范性、合法性,不断提
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降低和防范公
司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
4
本报告获得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30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