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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2016-03-3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6-05 号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
上午 9:30 在深圳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陈玉刚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
事 9 人。公司监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范维平列席了会
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 2015 年年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
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7,742万元,实现净利润15,68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2015年末总资产为43.80亿元, 201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09,991万元,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7.59%,每股收益0.26元,每股净资产 3.52元。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6年,公司在建及竣工项目有:金领假日(深圳)、

前海港湾(深圳)、半山御景一期(徐州)、松湖朗苑(东
莞)、 湖畔御景二期(扬州),总建筑面积约66万平方米,
其中:前海港湾(深圳)、半山御景一期(徐州)、松湖朗
苑(东莞)项目预计2016年竣工。
    2016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0.3亿元、营业成本及
费用12亿元(不包括根据收入和收益情况应扣除的各项税
费)。
    2016年计划项目投资资金为8.67亿元,其中:前海港湾
1.74亿元、金领假日3.15亿元、半山御景一期0.75亿元、松

湖朗苑1.57亿元、湖畔御景1.46亿元。以上项目所需资金主
要通过公司楼盘销售收入及银行贷款解决。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
101,216,886.22 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 1,076,339.30 元、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9,884,437.85 元、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减值准备 256,109.07 元,以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关于减少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 司 2015 年 度 拟 减 少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10,534,721.73 元,其中:坏帐准备 8,374,421.28 元,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160,300.45 元,以真实、完整、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审议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预案
    公司利润分配基于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母公司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80,733,987.50 元, 母公司2015年末可
供分配利润为422,551,762.5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1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
    1 、 按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计 提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8,073,398.75元。
    2、 以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595,979,092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47,678,327.3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
    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或有资产入账的议案
    原作为或有资产事项的龙园创展大厦(原名:嘉宾大厦,
曾用名:金利华商业广场)14、15 层已符合资产确认条件,
本期末将其在财务报表上确认为一项资产,列报于其他流动
资产。该项资产根据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估价报告,以每平米 4.4 万元作为入账价值,共计确认
价值为 1.74 亿元资产,增加公司税前利润 1.74 亿元。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9、审议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详见巨潮资讯网)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初步审议,本公司拟续聘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6 年度财
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审计费为人民币 52 万元。同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签署及审计
费支付手续。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周五)上午 9:30 在
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
东大会。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 年年报;
    3、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减少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
案;
   8、关于或有资产入账的议案;
   9、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