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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公司国有股相关管理事项的进展公告2016-10-15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6—20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国有股相关管理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历史披露情况
     2004年9月29日,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圳
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总体部署,决定
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商
贸投资控股公司合并成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国资委
【2004】223号《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决定》),
三家资产经营公司相关资产、权益及负债由深圳市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承继。
     公司于2004年11月4日在《大公报》、《证券时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4-15-国家股管理
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此后,历年年报“股东情况”中均持续介绍了上述情况,
向投资者说明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二、相关进展情况
    2016年10月14日,我司接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正式通知:
    2016年7月2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三家资产经
营公司工商登记注销通知书,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合并程序已完
结。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公司(证券代码
000011)56,582,573股份,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持公司(证
券代码000011)323,796,324股份将过户至深圳市投控有限公司
名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的相关管理事项的变动,不影响本公司总股本
和股权结构,实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改变。
    本公司将持续积极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大公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关于深物业股份过户事宜的函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