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独立董事关于解决资产置换遗留问题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7-04-08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解决资产置换遗留问题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决资产置换遗留问题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公司已向全体独立董事提前提交了上述议案
的相关资料并取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根据《关于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此次收购深新大厦资产包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解决
多年来深新大厦实际运营管理权与所有权的实质分离状况,
同时也有利于深新公司的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合理,交易价
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页无正文,独立董事《关于解决资产置换遗留问题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建新 刘宁华 张 琦
2017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