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08-07
证券简称:深物业 A、深物业 B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深物业 A、深物业 B
股票代码: 000011、200011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公司状态: 2016 年 7 月 29 日已完成注销
股权变动性质: 减少
披露日期:二零一七年八月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物业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物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由国有股东新设合并所引发之国有股东股份过户,股份
过户行为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深投控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无异
议,并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目录
声明................................................................................................................................ 2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一......................................................................................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二...................................................................................... 13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深投控 指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物业、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资委 指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建设控股 指 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
投管公司 指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商贸投资 指 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
因公司新设合并,上市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建设控股和原第二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大股东投管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将过户至深投控名下
就本次权益变动而编写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本报告书 指
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29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宜均
注册资本: 15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号: 4403011043711
公司类型: 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 仅限办理本公司合并后清算业务
经营期限: 1986 年 07 月 21 日至 2036 年 07 月 21 日
股东名称: 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注销日期 2016 年 07 月 29 日
公司名称: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9 楼
法定代表人: 李黑虎
注册资本: 2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号: 440301105030450
公司类型: 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 仅限办理本公司合并后清算业务
经营期限: 1988 年 02 月 10 日至 2012 年 11 月 19 日
股东名称: 深圳市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注销日期 2016 年 07 月 29 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根据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29日下发的《企业注销通知书》,截至
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新设合并已办理注销手续,不存在现任董
事及主要负责人,注销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无实质经营业务,新设合并前董事
和主要负责人至注销时已不存在实际任职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根据深圳市国资委2004年9月29日印发的深国资委【2004】223号文,截至本
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资产已按规定过户至深投控名下,至注销
时除深物业股份外,不存在其他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深投控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详见本次权益变动披露文件之一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第二节 收购人
的基本情况”之“六、收购人拥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
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深圳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圳市国资委
于2004年9月29日印发深国资委【2004】223号文,决定以新设合并的方式成立深
投控,本次新设合并中被合并方分别为投管公司、建设控股及商贸投资。
鉴于深圳市国资委该新设合并决定及深投控、投管公司、建设控股于2016
年6月签署的《企业合并协议补充协议》,深投控依法承继了被合并方的资产及
负债,承继资产中包括投管公司及建设控股合计持有的深物业380,378,897股股
份,占深物业总股本的63.82%。本次权益变动系深投控完成上述新设合并过程
及落实《企业合并协议补充协议》的具体实施步骤。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深投控将持有深物业380,378,897股股份,占深物业总
股本的63.82%,深投控将成为深物业的控股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已注销,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
持深物业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新设合并中被合并方建设控股持有深物业323,796,324股股份,投管公司
持有深物业56,582,573股股份,上述股份合计占深物业总股本的63.82%,其中
29,798,954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0,579,943股为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投控将直接持有深物业380,378,897股股份,占深物业总
股本的63.82%,建设控股及投管公司将不再持有深物业股份。
三、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建设控股、投管公司合计持有的深
物业380,378,897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深投控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无异
议,并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国有股东新设合并所引发之国有股东股份过户,上述股份
过户行为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更,不影响公司总股本和控制权结构。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披露之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注销。在相关国有股权
进展信息公告(详见深物业披露之《关于公司国有股相关管理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6-20号))前6个月(即2016年4月14日-2016年10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深物业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一
基本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
上市公司名称 (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深圳
限公司
深物业 A、深物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000011、200011
业B
深圳市建设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无,已注销
控股公司 册地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
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及限售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323,796,324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54.33%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及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323,796,324,变动完成后信息义务人持有股份数为 0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4.3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注销,不存在该等计划。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注销,不存在该等情形。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注销,不存在该等情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形。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是 □ 否 √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
批准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
是否已得到批准
深投控要约收购义务。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
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二
基本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
上市公司名称 (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深圳
限公司
深物业 A、深物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000011、200011
业B
深圳市投资管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无,已注销
公司 册地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
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股票种类:限售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56,582,573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9.49%
股票种类: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56,582,573,变动完成后信息义务人持有股份数为 0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9.4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注销,不存在该等计划。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注销,不存在该等情形。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注销,不存在该等情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形。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是 □ 否 √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
批准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
是否已得到批准
深投控要约收购义务。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
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