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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9-12-31  

						深圳市物业发展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9-56 号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12 次

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1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 2019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变更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聘请了瑞华事务

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瑞华事务

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

商,瑞华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经公司慎重考虑以及董事会

                                  1
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因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具体审计费用另行协商确

定。

   公司已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

瑞华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瑞华审计团队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的规定。

       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合伙期限:2011 年 7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

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

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健事务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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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能够独立对

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要。此次审计机构

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事务

所进行了沟通,并征得了瑞华事务所的理解和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

为天健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

能力,因此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13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因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具体审计费用另行协商确定。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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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

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

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 13 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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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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