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0-04-23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0-19 号
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14 次
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4 月 28 日(周二)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4 月 2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4 月 21 日(周二);
其中 B 股投资者最晚应在 2020 年 4 月 16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
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
2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如下内容:
1.00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00 2019 年度报告;
6.00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7.00 关于 2020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00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9.01 选举谢畅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 2020 年 3 月 18 日、2020 年 4 月 8 日
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九届监
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15 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工作报告、
3
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 年财务决算报
告等文件。
上述第 6 项、第 8 项、第 9 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 9 项议案涉及公司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00 2019 年度报告 √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6.00
本的预案
7.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
累积投票提案
9.00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 1 人
9.01 选举谢畅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0 年 4 月 22 日至 2020 年 4 月 27 日工作日
9:00-16:30,2020 年 4 月 28 日上午 8:00-9:10,股东大会正式开
始前 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董事会
办公室;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名华、陈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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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交通及食宿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监事会第 15 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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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1;
2、投票简称:物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
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7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
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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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
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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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委托人姓名(签字):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20 年 4 月 28 日深物业 2019 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0
4.00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00 2019 年度报告 √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
6.00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综合授信 √
7.00
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9.00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 1 人
选举谢畅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9.01 √
非独立董事
注:1.上述第 1-8 项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第 9 项累积投票,请填写同意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表决意见
栏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 0 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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