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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020-08-20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 2020 年度拟调整关联交
易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17 次会议对《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该项议案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
获得通过,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对公司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
易均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服
务均符合各方的标准要求,促进了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
定健康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
原则进行的,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页无正文,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袁鸿昌                 梅永红                    李青原




                                                            2020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