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监事会决议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0-56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21 次会
议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
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戴先华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签订越南海防深越安阳工业区物业服务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
物管”)拟与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越联合”)
签署《越南海防深越安阳工业区物业服务合同》。深越联合委托国贸
物管对位于越南海防市安阳县洪峰乡的安阳工业区进行物业管理,服
务面积 196.1 万平方米,物业类型为工业园区(含行政办公楼、宿舍
楼)。
深越联合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是公司全资
子公司国贸物管在越南的首个物业管理项目,符合公司积极参与国际
化产业布局、拓展国际市场的发展规划。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
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
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
立性。关联董事王戈、谢畅已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监事李清华、张
满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22 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