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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签订《越南海防深越安阳工业区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2-29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0-58 号


关于签订《越南海防深越安阳工业区物业服
      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物
业”)拟与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越
联合”)签署《越南海防深越安阳工业区物业服务合同》,
深越联合委托国贸物业对位于越南海防市安阳县洪峰乡
的安阳工业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服务面积196.1万平方
米,物业类型为工业园区(含行政办公楼、宿舍楼)。深
越联合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投控”)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此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0年 12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21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签订<越南海防深越安阳工业区物业服
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
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次交易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9
号投资大厦10A1;
    4.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
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A1;
    5.法定代表人:张小涛;
    6.注册资本:49637.09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4816081W;
    8.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
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产业园产业(具体项目另行
申报);产业园区物业管理;会议策划;餐饮服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
   9.主要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76,286,934.47              955,187,196.98

    负债总额             705,144,409.68              650,999,944.52

     净资产              271,142,524.79              304,187,252.46

                    2019 年 1-12 月(经审计)   2018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3,965,351.43               26,907,723.74

     净利润              -33,513,957.25               -26,336,043.11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越联合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经查询,深越联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系深越联合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贸物业对安
阳工业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安阳工业区位于越南海防市安
阳 县 洪 峰 乡 , 面 积 为 196.1 万 平 方 米 , 其 中 厂 房 面 积
111,524.14平方米,土地面积1,097,077.56平方米,行政办
公楼面积5,972.28平方米,接待中心(含宿舍区、老办公楼)
6,860平方米。合同服务总面积为196.1万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依据行业
平均水平并结合业务具体情况、交易对方资信状况等因素协
商确定,不会产生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安阳工业区
    物业类型:工业园区(含行政办公楼、宿舍楼)
    座落位置:越南、海防市、安阳县、洪峰乡
    本合同服务面积 196.1 万平方米。
    2.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国贸物业在安阳工业区内设立专门机构,委派专业人员
开展物业管理,提供接管验收、建筑与设施管理、环境管理、
安全与消防管理、客户服务等物业管理服务。
   (二)物业管理费用
    1.物业管理费
   (1)园区公共区域:
    厂房租赁按0.15美金/平方米月(不含VAT税),收费
面积按甲方已租赁物业面积111524.14平方米核算;
    土地租赁按0.85美金/平方米年(不含VAT税),收费
面积按甲方已租赁土地面积755410.25平方米核算;
    尚未租赁的土地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待土地租赁合同
正式签订之日起,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收费单价及面积
按《土地租赁合同》内相关条款执行;
    商业区物业管理费待后期建设完成后单独核算。
   (2)行政办公楼、接待中心(含宿舍区):VND 179,330,000
/月(大写:壹亿柒仟玖佰叁拾叁万越南盾)(不含税)。
  (3)园区内公共区域消防水、路灯照明电费包含在物业
管理费中,乙方按实际产生支付。
  (4)园区内22KV设备设施、110kv变电站设备设施以及污
水处理厂设备设施运行及维护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根据甲
方授权,代甲方履行管理职责。
   (5)园区公共区域内单件维修耗材单价及单项维修服务
费用含税价在VND3529000以下(含等于)由乙方承担,大于
VND3529000由甲方负责,园区公共区域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
由甲方负责。
   (6)下列项目列入物业服务支出: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
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行政办公费用;物业共
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清洁卫生费
用;绿化养护费用;公共消防治安费用;用于物业管理的固
定资产维修、办公费用及开办物资费用(路面清扫车、升降
梯、水泵由甲方提供);园区内公共区域消防水、路灯照明
电费;法定税费、物业企业合理利润及其它。
    2.费用结算
   (1)甲方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一月、四月、七月、十
月)15日之前支付当季度物业管理费用。
   (2)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甲方支持并配合乙方的费用收缴工作,在收到物业管理
费,完成付款流程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转账给乙方。付款所
产生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授权乙方向企业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并同意乙方
与园区企业进行沟通,商讨物业管理费用缴费事宜。
   (4)在甲方、乙方与园区企业未达成共识,签订三方协
议之前,仍采用由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后支付给乙方的方
式。
   (三)项目接管时间
       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2020年12月20日,项目正式
由乙方项目组接管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项目移交后至
2020年12月31日为项目过渡期。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20年12月2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贸物业在越南的首个物业
管理项目,符合公司积极参与国际化产业布局、拓展国际市
场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发挥双方优势,实现合作共赢。本次
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
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
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28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深
越联合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此外,
公司还与深投控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提供物业管理、
房屋委托管理、房屋租赁服务及其他关联交易合计9084.98
万元(未经审计)。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签订<越南海防深
越安阳工业区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
事前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1次会
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全资
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戈、
谢畅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推进国际化产
业布局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关联交易定价
系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签订《越南海防深越安阳工
业区物业服务合同》。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越南海防深越安阳工业区物业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