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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1-04-16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1-18 号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22 次
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周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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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4 月 14 日(周三);

    其中 B 股投资者最晚应在 2021 年 4 月 9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
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

                               2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如下内容: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 年度报告;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7.关于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发行商业物业抵押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的议案;

   10.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
《大公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22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23
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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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等文件。

    上述第 6 至第 10 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
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 10 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报告                                  √
       4.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6.00
                本的预案
       7.00     关于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关于发行商业物业抵押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         √
       9.00
                的议案
       10.00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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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工作日
9:00-16:30,2021 年 4 月 21 日 9:00-13:40,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前 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董事会办
公室;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名华、陈倩颖
    电话:0755-82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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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755-8221061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交通及食宿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 22 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 23 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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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1;
    2.投票简称:物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
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
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现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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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召开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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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委托人姓名(签字):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21 年 4 月 21 日深物业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期间。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报告                      √
  4.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
  6.00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关于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
  7.00
           的议案
  8.00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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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发行商业物业抵押资产支
9.00                                      √
        持证券化产品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10.00                                     √
        交易的议案
1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1.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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