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提名本人为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截止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 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 ——独立董事备案》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 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 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参 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胡彩梅 2021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