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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2-1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
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的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
贸物业”)此次收购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
易,有助于公司获得发展资源,增强上市公司发展后劲,契合国
资系统资源整合号召,将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物业管理业务,提
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和长远规划。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
估机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能够胜任本次评估工作,具
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合理,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合理,
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贸物业此次收购深圳外贸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物业管理资源,
有利于做大做强、做精做优物业管理板块业务,提升物业管理板
块整体市场竞争力,打造标杆性物业管理平台,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能够胜任本次评估工
作,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合理,定价政策及定价依
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贸物业此次收购深圳市深福保物业发
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福保水电市政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保税
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能够有效提升物业管
理板块整体市场竞争力,补全物业管理相关业务运营资质,打造
标杆性物业管理平台,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
机构能够胜任本次评估工作,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
合理,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监管部
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
圳外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三家企业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梅永红                  李东辉                   胡彩梅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