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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30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1-53 号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
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12 月 29 日(周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
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声向
    6.通知情况: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为本次股
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3 人、代表股份数 29,023,1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8698%,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23,747,9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4.4945%;B 股
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2,603,480 股,占公司 B 股有
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851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2,671,4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0.5056%;B 股股
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总
股份数的 0.00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9,023,142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4.86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6,351,432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4.42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671,71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4483%。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以记名投票
  表决的方式审议各项议题。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持股数:301,414,637 股)及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
  司(持股数:38,037,890 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26,237,362      99.3111   182,000         0.6889       0           0

 B股       2,603,480       99.9885      300          0.0115       0           0
 总计      28,840,842      99.3719   182,300         0.6281       0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外贸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持股数:301,414,637 股)及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
  司(持股数:38,037,890 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26,237,362      99.3111   182,000         0.6889       0           0

 B股       2,603,480       99.9885      300          0.0115       0           0

 总计      28,840,842      99.3719   182,300         0.6281       0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
  限公司所属三家企业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持股数:301,414,637 股)及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
  司(持股数:38,037,890 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26,237,362      99.3111    182,000         0.6889         0            0

         B股       2,603,480       99.9885        300         0.0115         0            0

        总计       28,840,842      99.3719    182,300         0.6281         0            0

         (二)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编号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
1.00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28,840,842     99.3719   182,300    0.6281       0          0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外
2.00   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     28,840,842     99.3719   182,300    0.6281       0          0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
       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所属
3.00   三家企业 100%股权暨关联交     28,840,842     99.3719   182,300    0.6281       0          0

       易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边疆、程晓慧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
         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2.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