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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ST物业:关于B股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2009-05-0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S*ST 物业A *ST 物业B 编号:2009—25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B 股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本公司股票*ST物业B(证券代码:200011)连续三个交易

    

    日(2009年4月29日、2009年4月30日、2009年5月4日)收盘价

    

    格达到涨幅限制,属于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特发布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二、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 号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本公司进行了核实,对

    

    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

    

    共传媒不存在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2、本公司2008年11月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并于2008

    

    年12月12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经表决,《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

    

    得通过。相关情况本公司已进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尚未收到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再次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书面动议。

    

    3、本公司2008 年度报告已于2009 年4 月27 日披露,并

    

    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会计师事务

    

    所的审计结果,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交易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但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详见

    

    本公司2009 年4 月27 日刊登在《大公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4、本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09 年4 月29 日披

    

    露,并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本公司预计2009年中期实现盈利人民币6000万——8000

    

    万元,详见本公司2009年4月29日刊登在《大公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09年中期业绩预告的公告》;

    

    6、本公司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要变化。

    

    7、本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

    

    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经电话咨询控股股

    

    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控股股东亦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件。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

    

    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大公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