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2009-06-28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S*ST 物业 *ST 物业B 编号:2009—38 号
“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相关股权分置改革的情况
本公司于2008年11月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并于2008年12月12
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经表决,《深圳市物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得通过。
本公司已于2008年12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对此进行了披露。
二、股权分置改革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尚未收到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再次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书面动议。
三、股权分置改革专业机构情况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保荐机
构,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法律顾问。
四、风险提示
《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2
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6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