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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年度报告(摘要)1993-12-31  

						
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和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分。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财务资料摘要
    现将本集团截止199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业经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资料摘要如下(附列1991年和1992年资料以供对照):
                                                       单位:人民币万元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3年比1992年增长率(%)
 营业收入        179442   81142  87716                     121
 利润总额         11342    7761   5241                      46
 税后利润         10196    5587   4361                      82
 资产总额        253707  116417  66164                     118
 股东权益         57867   30595  17418                      89
 每股收益(1)    0.572元  0.41元 不适用                      41
 每股收益(2)    0.524元 0.402元 不适用                      30
 每股红利       0.288元 0.201元     43                        
 每股净资产      2.98元  2.20元 不适用                      35
 股东权益比率      23.%     26%    26%                        
 股东权益报酬率   23.1%   23.3%  25.0%                        
注:1.税后利润中已扣除少数股东应占利润。
    2.93年每股收益(1)按加权股本178,253,460股计算,每股收益(2)按年未总股本计算。
二、年度利润分配建议
    董事会建议对1993年度可分配利润101876555.6股作如下分配:

    公益金    10%  10187655.5元
    公积金    35%  35656794.4元
    股东红利  55%  56032105.6元

    董事会建议另从公积金中拨出2,305,390.4元作为股东红利派发,合计派发股东红利58,337,496元,每股红利0.30元,董事会建议其中0.2元以红股形式派发,即每10股送2股红股,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
    上述利润分配建议将堤交本集团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业务回顾
    1993年,国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以抑制经济过热。资金借贷成本上升,企业资金普遍短缺。而本集团正处在新一轮发展计划的实施阶段。面临市场环境的重大变化,本集团依靠进一步加强管理,转换经营机制,改善企业素质,克服诸多困难,同时多方面筹集资金,以满足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一年来,不仅原有企业总体上仍保持30%以上的增长率。而且,以海上油库和深圳空调器厂为重点的新一轮发展计划得到顺利实施,为本集团今后发展提供了稳固基础。1993年度营业总额和利润总额分别比1992年增长121%和46%,税后利润增长82%。
    1993年度预测税后利润为9,771万元,实际完成10,197万元,比预测数超出4.4%。
1.工业继续增长
    工业企业在加强基础管理、推进技术更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扩大市场占有率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蓝波公司年内共销售蓝波系列家用空凋器13万台,约占当年全国国产家用空调器销售量的6.5%;金鑫公司的CD生产线已于九月份投产,年内已生KD机芯23,00幢。深圳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最大规模的PVC匣片生产厂家,93年产量13,00吨,出口700吨。该公司于93年11月荣获英之杰香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颁发的荷兰(RvC)和美国(RAB)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合格证书,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了条件。
    本集团独资建设的设计能力为单班年产60万台的深圳空凋器厂,已于93年5月6日建成,全部建设期为208天。93年下半年,该厂尚处试生产期间,生产出窗式和分体式空调器13,000多台。
    1993年,本集团工业销售收入75,00万元,税后利润约3,00万元,分别占本集团销售收入和税后利润的42%和30%(销售收入只计人全资和控股企业)。
2.石油贸易业务有重大发展
    本集团贸易企业原有业务以单纯的石油制品买卖为主。由于缺乏仓储运输设施和其他条件,在本年度以前,石油制品销售量一向未能超过25万吨,市场占有能力受到限制。董事会深信,随着深圳及其周边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石油制品的需求将不断增长。因此,本集团于93年开始大力拓展石油贸易及相关的仓储运输业务。年内,本集团与路易·达车(亚太)有限公司合资,分别在深圳及新加坡成立两间合资公司,其中,深圳合资公司负责经营一条25万吨级的海上油库,向南中国沿海地区及香港等棚蹭石油制品。海关已批准其从事保税业务。新加坡合资公司则负责融资、采购和贸易风险管理。深圳海上油库和新加坡合资公司于93年8月份投入营业,年内已销售石油制品75万吨。深圳协字供油公司(南山油库)已开7月28日开业,该公司拥有总容量为65,000立方米的储油罐及30台油槽车,主要向深圳地区若干燃油电厂供油。年内
在深圳及新加坡成立两间合资公司,其中,深圳合资公司负责经营一条25万吨级的海上油库,向南中国沿海地区及香港等地销售石油制品。海关已批准其从事保税业务。新加坡合资公司则负责融资、采购和贸易风险管理。深圳海上油库和新加坡合资公司于93年8月份投入营业,年内已销售石油制品75万吨。深圳协浮供油公司(南山油库)已开7月28日开业,该公司拥有总容量为65,000立方米的储油罐及30台油槽车,主要向深圳地区若干燃油电厂洪油。年内已销售石油制品15万吨。深圳三鼎油运有限公司已于9月份开业,该公司已购置一条65,00吨油轮,另租有多条油轮,主要从事南海海上油田的石油运输业务,年内已运输原油20多万吨。深圳石化第二加油站及北京奥运加油站于年内开业。深圳承祥油料股份公司(空港油库)35,00仍工右米油库亦在建设中。
    1993年,集团本部和贸易、和运输企业销售收入89,000万元(销售收入只计入全资和控股企业),税后利润约3,200万元,分别占本集团销售收入和税后利润之50%和31%。当年共销售石油制品11万吨。
3.地产稳定发展
    1993年,国内房地产市场呈现重大调整。由于本集团近年来在地产发展方面持审慎方针,因此,业务虽受波及,但整体业绩未受重大影响。全资企业大地房地产公司年内销售的物业均在深圳地区,主要有东安花园(二期)10,000平方米,松泉公寓9,00平方米,水贝工业厂房22,00平方米。青岛双龙园首期44栋别墅的定金已悉数收取,但发售工作因市场情况变化推迟到1994年。
    年内,本集团在深圳水贝地区的两项物业发展计划已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其中一项为松泉山庄高尚住宅区,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另一项为高层住宅楼大地花园,总建筑面积3300万平方米。大地花园已于10月份动工。
    1993年,大地公司销售收入15,000万元,税后利润约4000万元。销售收入和税后利润分别占本集团销售收入和税后利润的8%和39%。
四、1993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
    1993年4月18日,本集团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以每10股配售2股方式向股东配售新股。新股配售价A股每股人民币7元,B股每股港币5.3元,共配售27,779,760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筹集资金计人民币16,845万元,港币1,426万元。
    董事会按照本集团第二次股东大会批准的配股资金运用计划,并根据该次股东大会授权作少量调整后,已将所筹资金运用如下(均以人民币计):
    1.投资深圳蓝波空调器厂,支付600万元;
    2.投资深圳海上油库及新加坡合资公司,支付400万元;
    3.投资深圳三鼎油运有限公司,支付154万元;
    4.投资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支付50万元;
    5.投资深圳旧上海实业公司,支付50万元;
    6.股权投资,支付152万元;
    7.补充流动资金435万元。
五、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1.截止1993年12月31日,本集团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国有股(A股)     105,478,560          54.24%
 定向法人股(A股)  35,079,760          18.04%
 社会公众股(A股)  32,900,000          16.92%
 其中:内部员工股   2,800,000           1.44%
 B股              21,000,000          10.80%
 合计            194,458,320            100%
2.截止199晔12月31日,本集团前10名股东及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数    占总股数(%)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105,478,560        54.2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15,072,000        7.75
 招商银行(证券业务部          112,806,730        6.58
 TEMPLET0N CHINA FUNDINC        2,050,000        1.05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证券部       1,684,000        0.87
 深圳晶业塑胶有限公司           1,415,880        0.73
 CR0SBY SECURITIES(HK)LTD       1,3I0,000        0.67
 深圳安信投资发展公司           1,000,000        0.51
 深圳银地全资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0.51
 BTFE-GTSHENZHEN & CHINA FUND     928,000        0.48
 合计                         142,994,770       73.35
3.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有本公司股份
    陈诵庆    董事长、总经理    14600股
    付锁对    董事、副总经理    14000股
    杨发初    董事              11900股
    郑毓华    董事               8500股
    道明照    董事               8500股
    柯济明    董事               8500股
    董国良    监事长                0股
    黄照满    监事                  0股
    李进荣    监事               9700股
    金品均    副总经理          10000股
    朱梓贤    副总经理              0股
    李荫荣    总经济师            680股
    韩福忠    总工程师          10500股
    赵革生    总经理助理         5900股
    胡世如    总经理助理        11900股

六、重要事项
    1.本集团1993年度以每10股配售2股比例向原股东配售新股。深圳市投资营理公司因筹借资金困难,故放弃认购。鉴于本集团与招商证券业务部订有A股包销协议,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同意,由招商银证券业务部以及该部安排的法人悉数认购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放弃认购的配售股份,共计2,008股。该项认购的股份属定向法人股。
    2.1993年12月30日,本集团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以股权交换方式将其持有的本集团股份150万股协议转让给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3.1993年ll月,本集团董事长俞永民先生调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任副总经理,11月25日,董事会成员一致推举陈诵庆先生担任董事长(本集团法定代表人),同时免去俞永民先生的董事长职务。
    4.本集团于1993年12月与全球最大的商务印刷商美国R.R当纳利森公司在深圳成立合资公司深圳当纳利旭日印刷郁良公司,并由该公司出资668.29万美元向旭日公司收购资产,收购的资产主要有印刷设备、存货和商誉,其中商誉作价10万美元。
    5.本集团荣获全国优秀企业金马奖。该评奖由中国企业管理协会等机构主办。
    6.本集团是年度无重大诉讼事项。
七、子公司和主要联营公司
全资企业(指本集团拥有100%权益):

           企业名称                  主要业务       
 深圳石化蓝波实业公司         空调器制造            
 深圳石化旭日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印刷                  
 深圳石化成塑料化有限公司     电器和工艺品制造      
 深圳石化丽星容器有限公司     塑料容器制造          
 深圳石化通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PVC包装材料制造       
 深圳石化海联化工有限公司     精细化工产品制造      
 深圳石化塑胶化工实业公司     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    
 深圳石化进出口公司           石油化工产品销售      
 深圳石化产品经销公司         石油化工产品销售      
 深圳石化七兴隆汽车运输公司   汽车货运业务          
 深圳石化大鹏实业有限公司     大石化配套工程        
 深圳石化新技术发展公司       计算机技术开发        
 深圳石化上海实业公司         建筑材料和化工产品销售
 深圳石化大地房地产公司       房地产开发            
控股企业(指本集团拥有51%及以上的权益)

               企业名称                     主要业务       持股比例
 深圳石化(路易·达孚)海上油库有限公司 石油贸易和保税仓业务      51%
 深圳石化东宏化纤有限公司             丙纶制品生产经营          75%
主要联营企业(指本集团拥有50%及以下的权益)

                企业名称                      主要业务       持股比例
 深圳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硬质PVC牌材制造        36.93%
 深圳石化金鑫化工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收录机芯和CD机芯制造      30%
 深圳当纳利旭日印刷有限公司             印刷                      26%
 新加坡路易·达孚(深圳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石油贸易                  11%
 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                   石油制品销售              22%
 香港百仁达有限公司                     石油贸易                  20%
 深圳三鼎油运有限公司                   石油运输                  22%
 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装饰工程                  50%
八、业务展望
    经过近年的努力,本集团以工业和石油贸易为主休、业务多元化发展的格局已初步形成。董事会将进一步调整本集团发展战略,发展主导产业,使本集团的发展方向更明晰。与此同时,董事会将更加重视企业的科学管理,继续完善集团内部的管理体制。
1.工业
    今年,本集团计划生产蓝波系列空调器20万台。深圳空凋器厂将进一步采用先进的加工技术和节能技术,按照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改善售后服务。在继续扩大国内市场的同时,今年深圳空调器厂将首次向东南亚出口蓝波牌号空调器。
    鉴于塑料包装材料的应用范围日益广泛,本集团现有塑料加工企业将进一步更新设备,调整产品结构,发展包括PVC复合片材和管材在内的各种新型产品。
    深圳当纳利旭日印刷有限公司已在深圳坂田工业区兴建一座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现代化厂房,预十年内竣工。
2.石油贸易
  石油贸易和仓储运输业务已成为本集团的主导产业之一。预计1994年本集团销售的石油制品将比1993年有大幅度增长。本集团将充分利用业已投产的海上油库和南山油库等储运设施,进一步拓展深圳及其周边地区的石油市场,以进一步提开石油贸易在本集团营业额和利润中的比例。
    董事会相信,正在发展的中国西南省份是一个极具潜力的石油市场。因此,今年初本集团已在广西北海和云南昆明相继成立两间联营公司,并在当地建设石油储运设施及透过滇西边境贸易向缅甸销售石油。
    鉴于上海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日益蓬勃,本集团继去年在上海浦东注册成立深圳市上海实业公司后,已决定与上海宏光石化总公司在上海成立上海宏光(深圳石化)石油实业公司,并在长江口建设七万吨的水上油库。
3·地产
    预计近两年内,本集团地产发展的重点仍在深圳地区。已获深圳市政府批准的两项物业发展计划即松泉山庄高尚住宅区和大地花园总建筑面积达360,00平方米,计划三至四年内全部建成,可为本集团分期提供可观赢利。大地花园预计今年5月份开始预售;青岛双龙园别墅计划在年内销售。
4.企业管理
    董事会相信,现代企业的成长有赖于科学和严格的管理。管理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本集团已确定1994年为本集团“管理年”,以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各项基础管理,并将现代化管理的识、方法和手段引入本集团。
    年内,本集团将继续对现有企业和资产存量进行调整。董事会已注意到本集团负债比率偏高的问题。董事会决定严格控制投资总量,调整变资结构,加快资金周转,以尽快改善本集团的财务结构。
5.1994年度溢利预测
    根据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本集团1994年度溢利预测,如该项预测之基准和假定条件不变,本集团1994年营业总额将达346,119万元,税后利润将达14,20万元。
九、一般事项
    1.公司名称:中文: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SHENZHEN PETROCHEMICAL(HOLDINGS)C0.,LTD。
    2.公司法定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l号海外装饰大厦三楼
    邮政编码:518031 ,  电话:3344355
    传真:3343844  ,    电挂:3111
    3.法定代表人:陈涌庆先生
    4.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5.公司股票简称:A种股票简称为“深石化A”,代码“0013”
                   B种股票简称为“深石化B”,代码“2013”
    6.境内会计事务所名称:深圳中华会计事务所
    7.境外会计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事务所
    8.公司证券事务授权代表:道明照先生,蔡建平先生
    9.本集团有关资料备置于董事会办公室,以供股东和全资者查阅。
    联系地址:深圳市振华路11号3楼
    联系电话:3344355-417
十、财务报告
    深圳中华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本集团1993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伏沉变动表和财务报表的附注说明以及经该所签证的1994年度本集团溢利预测表附后。
    董事会籍此机会对广大股东之信赖和全体员工诚服务深表谢忱。

                        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4年4月29日

查帐报告书
    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所接受委托,审查了贵公司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与一九九三年度的利润表及财务状说变动表,我们的审查,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财务报表检查验证规则,及公认的审计标准实施,包括对会计记录的抽查及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
    我所认为,本报告书后附的第2页至第21页的上述已查财务发表,允当地表达了贵公司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报表及截至该日为止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变动,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金登
                                    中国注册会计师  魏逸群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五日
                                            中国  深圳

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摘要)
                 一九九三年度
附注1.公司设立说明
    本公司根据国家股份有限公司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办(1990)958号文批准,在原深圳市石油化学工业股份公司及深圳市海湾石油化学工业公司基础上,改组为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取深企法字19032561-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叁仟捌佰捌拾玖万元。    
附注2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与会计期间
    本集团公司采用企业股份制会计制度,会计期间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期间。
    (2)存货计价
    各类存货的购人与人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分别安加权平均法或先进先出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分别按一次摊销分期摊销。
    各类存货盘盈、盘亏、报废、结转管理费用处理。
    (3)收入实现条件:
    商品销售,以商品已经发出,商品所有权转移买方,收到贷款或取得收取贷款的证据时,作为营业收入实现。
    劳务销售:以劳务已经提供,收取款项的证据已经取得时,作为营业收入实现。
    (4)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
    a.开办费按五年摊销
    b.装修费按五年摊销
    c.土地使用权按二十年摊销
    d.专有技术按五年摊销
    (5)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方法
    a.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b.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值(1-6月按原值的10%,7-12月按原值的5%)制定其折旧率,折旧年限参照财政部颁发的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
    (6)外币换算: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年度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记帐汇率及帐面汇率采用固定汇率,年未对货币性流动性项目按调汇率进行调整,产生的汇兑损益列人本年损益。
    (7)合并报表编报基础:
    集团直属全资及控股企业,将集团内投资,内部往来、存货购销及其利润等全部抵销的基础上,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非控股联营企业,对待股在25%以上按权益法调整长期投资。25%以下企业按成本法核算长期投资。
关于潮洲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溢利预测的函
    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所接受委托,对贵集团公司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会计期间除税后但未扣除营业外收支项目的溢利预测(贵集团公司对此须承担全部责任)所依据的会计原则及计算方法进行审阅。
    我所认为,就会计原则和计算方法而言,上述溢处预测是根据贵集团公司所确定的各项假设而适当编制的,并与贵公司通常采用的会计原则及我国现行法律和法律一致。
    附件1.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溢利预测之基准和假设
    2.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溢利预测表
    此致
      台照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魏逸群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四日
                                        中国  深圳

附件1.
深圳市石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溢利预测之基准和假设
    基准:本溢利预测是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参照一九九三年度业经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经营业绩和本年度经营及新项目发展计划而编制的,上述预测编制所依据的会计原则和中国法律、法规与有关规定相一致。
    假设:1.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石油化工的方针、政策、法规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2.深圳经济特区的政治、法律、经济等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3.本公司生产经营之国内国际市场无重大变化。
    4.信贷利率及外汇汇率在正常范围内变化,税收税率的变化已予考虑。
    5.会计核算准则及方法无重大改变。
    6.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溢利预测表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营业收入           346,119
    营业成本:          307,533
    销售费用:            5,053
    期间费用:           20,141
    营业税金:            1,600
    营业利润:           11,792
    投资收益:            4,464
    利润总额:           16,256
      所得税:            2,056
    税后利润:           1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