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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1994-12-31  

						

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分,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指标名称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94年比93年增长%
 主营业收入(万元)  227,908 179,442  81,142            27.0
 利润总额(万元)     15,564  11,342   7,761            37.2
 税后利润(万元)     13,566  10,197   5,587            33.1
 资产总额(万元)    253,193 253,707 116,417            -0.2
 股东权益(万元)     62,754  57,867  30,595            18.8
 每股收益1(元)       0.537   0.577    0.41                
 每股收益2(元)       0.537   0.524   0.402             2.5
 每股红利(元)         0.30   0.288   0.201             4.2
 每股净资产(元/股)    2.72    2.98    2.20            -8.7
 股东权益比率(%)      27.2      23      26            18.3
 净资产收益率(%)      21.4    23.1    23.3            -7.4
注:1、1994年5月本集团股东大会决定每10股派发3股红股,导致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摊薄。
       2、每股收益(1)按加权股本计算,每股收益(2)按年末总股本计算。
       3、税后利润中已扣除少数股东应占利润。
二、年度分配情况
    董事会建议对1994年度可分配利润135,660,339.35元作如下分配:

    公益金      9%    12,209,430.54
    公积金     35%    47,481,118.77
    股东红利   56%    75,969,790.04

    每股红利0.30元,董事会建议其中0.20元以红股形式派发,即每10股送2股红股,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
    上述利润分配建议将提交本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定于1995年6月23日召开委四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详见本公司股东大会公告。
三、业务回顾
    1994年,国家相继推出若干重大改革措施并继续实行货币供应的适度紧缩政策,对石油流通体制亦行了重大调整。为了把银行紧缩和若干政策调整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本集团在继续完善和强化企业管理、调整并实施新的市场营销策略、改善集团内资源配置格局以提高整体经济效益等方面作出了艰苦的努力。1994年,集团营业额和税后利润分别比1993年增长27%和33.1%,其中,税后利润达到溢利预测的95.5%。董事会认为,考虑以市场环境的变化,该等业绩的取得殊为不易。
    工业。塑料加工和空调制造系本集团现有两个主要工业部门。1994年,蓝波空调器共销售约11万台,营业额约4亿元。在国内空调器生产厂家竞争越演越烈、销售价格大幅下降的情况下,蓝波空调以其先进的企业管理及生产规模显示出良好的竞争力,并在降低噪音和增中品种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被国内贸易部商业信息中心等机构评为中国十大名牌空调之一。深圳蓝波空调厂已通过法国BVQI机构的认证,获得ISO9001证书,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了条件。塑料加工企业企业在国际市场PVC原料价格比年初上升逾60%的情况下,通过调整品种、扩大出口、降低费用以及提前采购原料等办法取得良好业绩,销售收入和利润比去年上升约20%。东宏公司的丙纶丝产量已居全国第二位,产品全部出口且供不应求。
    贸易。本集团的贸易业务一向以石油化工产品为主。1994年,国家对石油经营加征消费税,并于4月宣布对石油进口、销售和价格进行严格管制。由于本集团近年来已形成包括石油采购、仓储、运输、批发和零售(加油站)在内的较为完整的经营体系,拥有较大的仓储和运输能力,在深圳及其周边的地区建立了销售网络,并与深圳地区若干大型用户保持良好供货关系,因而,业务虽受影响,仍有出色表现。石油销售量(包括自营和代理0仍比去年大幅上升。集团了公司(不计入联营公司)的贸易额已达17亿元,约为去年的一倍。
    地产。国内地产市场仍处于不景气状态。大地公司采用合作方式发展深圳水贝地区松泉山庄第一期工程取得收益约3400万元。由大地公司在水贝地区独资发展的总建筑面积为32800平方米的26层高层楼宇(大地花园)于1994年12月底封顶并已销售。按照现行会计政策,该项物业的销售收入利润将于1995年列帐。此外,深圳市政府已批准大地公司在水贝地区的两项瓣的物业发展计划(松泉花园和独权村高层住宅),连同已获批准的松泉山庄住宅区,总建筑面积将达40万平方米,为未来几年内集团物业发展的收益带来可靠的保证。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1994年12月31日)
1、股本结构
    尚未流通股份                    

 股份类型         年初数    占总股本% 年末数    占总股本%
 国家股           105478560     54.24 137122128     54.24
 境内法人股        35079760     13.04  45603688     18.04
 内部职工股         2844000      1.46 99000(注)     72.32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43402302     73.74 182824806     72.32
已流通股份    

 股份类型          年初数    占总股本% 年末数    占总股本%
 境内公众股         30056000     15.46  42671000     16.88
 人民币特种股(B股)  21000000     10.80  27300000     10.80
 已流通股份合计     51056000     26.26  69971000     27.68
 股份总额          194458320       100 252795816       100
注:本公司内部员工股已于1994年7月25日获准上市,年末内部职工股份第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所持股份。
2、占总股数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数    占总股数%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137,122,128     54.25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19,593,600      7.75
 招商银行证券公司    16,363,009      6.47
 合计               173,073,737     68.47
五、董事、监事和高层经理人员变更及持股情况
1、经本集团董事会提名及1994年4月21日本集团第三次股东大会选举,朱梓贤、万力、刘亦工和兰奇当选为本集团董事,该次股不大会并同时选举曾石泉和顾莺为本集团监事,董国良和李进荣辞去本集团监事职务,曾石泉当选为监事会主席。
2、本集团董事、监事及高层经理人员持有本集团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有股份
    陈涌庆    董事长、总经理     18,980
    付锁对    董事、副总经理     18,200
    朱梓贤    董事、副总经理          0
    杨发初    董事               15,470
    郑毓华    董事、总会计师      8,600
    道明照    董事                8,550
    柯济明    董事                8,550
    万  力    董事                9,230 
    刘亦工    董事                    0
    兰  奇    董事                    0
    曾石泉    监事会主席              0 
    黄照满    监事                    0
    顾  莺    监事                 3100
    金品均    副总经理           13,000
    李荫荣    总经济师            6,840
    韩福忠    总工程师           13,650
    赵革生    总经理助理          7,670
    胡世如    总经理助理         15,470
    合  计                      147,210

六、重要事项
1、1994年4月4日,因本集团派发1992年度红股及实施1993年度配股,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本集团注册资本从138,898,800元增至194,458,320元;同年12月14日,因本集团派发1993年度红股,本集团注册本从194,458,320元增至252,795,816元。
2、本年度,本集团被评为全国最大500家工业企业第111名,全国最大300家股份制企业第19名,第三次蟑联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称号,同时荣获全国优秀企业金马奖、广东省优秀企业金龙奖和深圳市优秀企业金鹏奖。
3、本集团是年度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七、主要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介绍
    截止1994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子公司20家,联营公司25家。现将主要子公司和联营公司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本集团 主营业务        
 深圳市石化蓝波实业公司                 深圳      100 空调器制造      
 深圳市石化塑胶化工实业公司             深圳      100 石油化工产品贸易
 深圳市石化丽量容器服限公司             深圳      100 塑料加工        
 深圳市石化通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      100 塑料加工        
 深圳市石化涨联化工有限公司             深圳      100 精细化工        
 深圳市石化业成化工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      100 电器及工艺口制造
 深圳市石化进出口公司                   深圳      100 石油化工产品贸易
 深圳市石化产经销公司                   深圳      100 石油化工产品贸易
 深圳市石化兴隆汽车运输公司             深圳      100 货物运输        
 深圳市石化大地房地产公司               深圳      100 物业发展        
 深圳市石化东宏化纤有限公司             深圳       75 丙纶丝制造      
 深圳市石化(路易·达孚)海上海库有限公司 深圳       51 石油储存及贸易  
 深圳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50.22 塑料加工        
 深圳当纳利旭日印刷有限公司             深圳       26 印刷            
 深圳互鼎油运有限公司                   深圳       22 海上石油运输    
 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                   深圳       20 石油储存及贸易  
八、业务展望
    董事会相信,经过适当的经济调整,中国经济将重新步入一个长期稳定发展的新阶段。中国经济发展的良好前景已为世人瞩目。
    董事会认为,正确的发展战略和严格的企业管理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本集团将继续奉行“管理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基础管理,完善集团紧密型管理模式,继续调整集团内资本存量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益,发展规模经济。
    董事会已注意到根据深圳特区若士条件  变化,适当调整本集团发展战略,产相应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和功能结构的必要性。深圳市政府已批准本集团进行综合商社试点。本集团拟代鉴日本综合商社发展经验,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以流通产业为主体,贸易、实业和金融等多功能有机结合的企业集团。为此,近几年内,本集团在继续发展现有工业的同时,将在力发展以石油化工产品为主的进出口贸易和批发零售业务,大力发展与贸易相关的仓储运输业务及信息服务产业,大力发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以提高本集团在境内外的融资能力。在物业发展方面,本集团半继续遵循稳健的方针,尽快完成青岛物业的销售,并在三五年内完成深圳水贝地区若干大型物业发展计划。
九、一般事项
1、公司名称:
    中文: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SHENZHEN PEIROCHEMICAL (HOLDINGS) CO.,LTD
2、公司法定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海外装饰大厦3楼

    邮政编码:518031    电话:3344355
    传真:3343844       电挂:3111

3、法定代表人:陈涌庆先生
4、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5、公司股票简称:
    A种股票简称为“深石化A”,代码“0013”
    B股股票简称为“深石化B”,代码“2013”
6、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7、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8、公司证券事务授权代表:道明照先生、蔡建平先生
9、本公司有关资料备置于董事会办公室,以供股东和投资者查阅
    联系电话:3344355
十、财务报告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集团1994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附注说附后。

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5年4月29日

审计报告书
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的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贵(集团)公司199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与截至该日为止会计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
    我们的审计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查帐规则和公认的审计准则实施,包括对内部控制制度遵守情况的检查和会计记录的抽查,通函询证、抽盘实物资产,以及在当时情况下我们认为必要的其它审计程序。
    我所认为,上述已审的会计报表,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表达了贵(集团)公司199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为止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变动,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金登
中国注册会计师:魏逸群
中国·深圳

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994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1、(集团)公司概况
    本(集团)公司根据国家股份有限公司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办(1990)958号文批准,在原深圳市石油化学工业股份公司有深圳市海湾石油化学工业公司基础上改组创立,并领取深企法字19032561-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注2、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与会计期间
    本(集团)公司采用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以每年元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2)存货计价
    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分别按加权平均法或先进先出法计价;代值易耗品领用分别按一次摊销或分期摊销。
    各类存货盘亏、盘亏、报废均结转管理费用处理。
    (3)短期投资
    短期股票投资以成本法核算,其实现成本以先进先出法计算确定。
    (4)收入实现条件:
    商品销售,以商品已经发出,商品所有权转移买方,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证据时,作为营业收入实现。
    商品房销售,以房屋及发票帐单交付买方,作为营业收入实现。
    (5)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
    A、开办费按五年摊销。
    B、装修费按五年摊肖;但实际受益期少于五年时,从其受佃期。
    C、土地使用权按二十摊销。
    D、专有技术按五年摊销。
    (6)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方法
    A、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B、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原值的5%)制定其折旧率,折旧年限参照财政部颁发的各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由公司统一制定。
    (7)外币换算
    本(集团)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年度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记帐汇率及帐面汇率采用固定汇率即相当于年初市场汇率,年末对货币性外币项目按年末市场汇率进行调整,产生的汇兑损益列入本年损益,或转待转销汇兑损益,按三至五年分期摊销。
    (8)利润分配
    经股东大会通过,1993年度的集团税后利润分配比例为:法定盈余公积金为10%,任意公积金25%,公益金10%(共中5%作为福利费),普通股股利为55%;1994年度税后利润未予分配。
    (9)合并报表编制基础。
    A、合并报表原则
    集团直属全资及控股企业,将集团内投资、内部往来、存货购销和其利润及内部抵销之坏帐准备等全部抵销的基础上,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非控股联营企业,对持股在20%以上按权益法调整长期投资,实行承我经营及20%以下企业按成本法核算长期投资。
    B、有关说明:
    原附属公司深圳石化旭日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已经合资改组为联营公司;联营公司中深圳石化塑料有了公司业于1994年度进行清算,清算损益及债权、债务均已转入集团本部。
    上海深圳石化实业公司系处于开办期间,仅以共财务报表全额合并。
    (10)税项
    产品销售知用增值税,税率为17%,非工业性劳务适用营业税,税率5%,附加税由各纳税单位依属地原则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深圳市内企业适用税率为15%,异地企业适用税率为35%,所得税的时间差异以递延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