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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 ST中华:董事会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2010-01-15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ST 中华A、ST 中华B 公告编号:2010—001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1月14日,本公司收到公司最大股东及债权人----深圳市国

    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贵司重整

    的函》。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向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

    依法审查是否受理本案。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任

    何法律文件,本案是否被人民法院受理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申请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

    理公司于2006年11月13日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成为本公司最大股东

    及债权人;该公司申请本公司重整的目的是希望通过重整使本公司恢

    复持续经营能力,从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理由是本公司已严

    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

    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即使法院受理本案,公司如果重整不成功将直接面临破产清

    算,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本案的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

    为《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查

    阅。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1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