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 人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0 年3 月12 日上午十时召开的第十八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七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关于变更第七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根据《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提名李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提名崔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提交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提名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李 淳: 邵良志: 张鑫淼: 魏传义: 2010 年3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