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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华A: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0-09-17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 中华A、*ST 中华B 公告编号:2010—049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0 年9 月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十一人,实际参与表决董

    事十一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与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债务和解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

    1400 万元与与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债务和解,授权李海总裁代表公司

    签署《债务和解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李海董事、总裁基本工资为4.5 万元/月、张泽兵董事、财务总监基本工资为

    3.5 万元/月、姚正旺董事基本工资3.5 万元/月,计薪日期从2010 年9 月1 日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续聘深圳市鹏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费用为人民币50

    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2

    4、《关于召开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0 年10 月8 日上午10:00 召开公司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重大交易事项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9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