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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华A:独立董事对重大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0-09-17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重大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议《关于

    与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债务和解的议案》的第二次(临时)

    会议于2010 年9 月16 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表决。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我们认为本次债务和解的达成,对恢复并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经营环

    境、经营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有一定的帮助,因此同意《关于与深圳

    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债务和解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陈叔军: 李 冰:

    张鑫淼: 崔 军:

    2010 年9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