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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华A: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1-01-13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 公告编号:2011—002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姚正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同期。姚正旺先生情况简介附后。 姚正旺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建立<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请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月13日2

    附:姚正旺先生情况简介 姚正旺先生,1975年出生,汕头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历任深圳市国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室监事、销售部副经理、法律事务部副经理、风控合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06年10月起担任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6月至2010年7月任职本公司监事、监事会召集人;自2010年8月起任职本公司董事,2010年8月至11月受聘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人。 姚正旺先生为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推荐,未持有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