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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华A:高管人员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审议稿)2011-04-26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
                   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审议稿)


    一、考核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主营业务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平稳发展,有效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充分发挥管理团队的创造性,为公司全面重组创造有利条件,根据公司尚处在

非正常经营时期的工作特点和行业特性,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

监和董事会秘书。

    三、考核方式和程序:

    (1)实行考核奖励与企业经营总目标和整体业务业绩,以及非正常经营企业特征

等挂钩的多元考核奖励方式。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年度自己主管的各项经营工作,以工作报告的形式进

行工作总结,由人力资源部汇总上报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3)按照《高管人员年度经营绩效考核表》(附表)要求,对本年度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考核、评定及核定。

    四、主要考核项目:

    分五个考核项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和工作能力进行考核:

    (1)经营指标:经营指标是指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确定的本年度通过各种改善活动

而达成的各类量化的经营指标。例如: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物业租赁收入、财务费用、

预算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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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组织能力:对高级管理人员主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的考评。

    (3)协调能力:对高级管理人员主管工作团队运用以及外部沟通协调能力的考评。

    (4)改善力:在公司非正常经营时期,公司在债务、诉讼等方面存在大量的历史

遗留问题,面临重大困难和风险,处理不当,将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社会不安和动荡。

改善力主要体现为,现阶段对各种复杂问题的处理与改善能力,确保公司没有重大突

发事件发生和公司平稳过渡。

     (5)责任感:对平日工作主动积极,负责尽职的工作态度。

    五、考核等级及考核系数:

    考核等级分为: A++、 A+、 A、 B、 C、 D

    考核系数:     1.3、 1.2、 1.1、1.0、0.9、0.8

    A++级:得分≥95 分—— 理解并贯彻董事会的有关方针和决策,工作尽职尽责,

          超额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公司发展取得突破性进

          展;

    A+级:90-94 分——认真贯彻董事会的有关方针和决策,工作积极主动,出色地完

          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

    A 级:80-89 分——能够执行董事会的有关方针和决策,工作努力,业务熟悉。组

          织协调能力强,分管工作得力,较好地地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和经营指标;

    B 级:70-79 分——能够执行董事会的有关方针和决策,工作努力,业务熟悉。组

          织协调能力强,分管工作得力,基本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

          经营指标;

    C 级:60-79 分——仅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但组织协调改善能力不强,

          开拓进取精神不够,不能调动员工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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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级:≤59 分——对企业的发展目标、方针政策理解贯彻不力,组织协调改善能

             力及责任感差,员工安排不当,分管工作不力。

    六、考核奖励办法:

    (1)个人考核奖励(税后)= 奖励基数*职务系数*考核系数

    (2)奖励基数:在公司非正常经营时期,依据工作特点及经营绩效成果等因素,

在 12 万元至 20 万元之间设定,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3)职务系数:总裁为 1.0;副总裁为 0.8;财务总监为 0.7;董事会秘书为 0.7;

    (4)考核系数:公司总裁先行对各分管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报董事会薪酬委

员会评定;公司总裁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评定;高管人员考核系数由董事会

最终核定。

    七、本办法涉及董事兼高管的,其奖励方案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本办法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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