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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华A:重大事项公告2012-07-20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 中华 A、*ST 中华 B          公告编号:2012—020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9 日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

揭中法执字第 18 号]拍卖通知书壹份,主要内容如下: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就许树德与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

揭阳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46 条第 1

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 1 号大院(布心路北侧)

约 8000 平方米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建筑物为员工宿舍 8、9、10、

11、14 栋和销售办公楼 19E 栋)进行评估、拍卖。经摇珠,已选定拍卖

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拍卖标的物: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 1 号大院(布心路北侧)约 8000

平方米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建筑物为员工宿舍 8、9、10、11、14

栋和销售办公楼 19E 栋);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名称:广东英纳拍卖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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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事项对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不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

将根据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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