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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华A: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2-10-14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 中华 A、*ST 中华 B 公告编号:2012—031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 A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中华 A,证券代码:000017)于 2012 年 10
月 10 日、11 日、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偏离值,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
明如下:


     二、公司核实情况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从未从公共传
媒获悉存在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公司及有
关人员不存在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股票异常波动期
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3、本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下午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
深中法破字第 30 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
对被申请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详见公司董事
会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刊登的《关于法院受理公司重整事宜的公告》。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
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
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下午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
院”)作出的(2012)深中法破字第 30 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国晟能源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对被申请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的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 13.2.6 条、第 13.2.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停牌一天,自 2012 年 10 月 16 日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 20 个交易
日后,公司股票将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公司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复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本公司存在因《上市规则》规
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
方案未通过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本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本公司股票将
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本公司于2012年10月15日刊登了2012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2012年1-9月归
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约5000万元。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五、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六、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