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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华A:重整进展公告2012-10-21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 中华 A、*ST 中华 B 公告编号:2012—033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 年 10 月 12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向本公司下达
了(2012)深中法破字第 30 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对被申请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的申
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2 年 10 月 17 日在《深圳特区报》A6 版刊登了《受
理重整案件公告》,公告称,深圳中院已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依法裁定受理深圳市
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
自本案受理之日起,有关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
向深圳中院提起,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依法应当中止,在管理
人接管其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对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依法应当解除,执行程序依法应当中止,其财产非经深圳中院
同意,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处置。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截至目前,深圳中院尚未就本公司重整事宜指定管理人,一旦法院完成该项工
作,本公司将积极配合管理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重整期间,本公司存在因《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方案未通过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
险;若本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本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本公司董事
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自 2012 年 10 月 16 日起 20 个交易日后,
公司股票将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公司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
牌。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