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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华A: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12-27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 中华 A、*ST 中华 B          公告编号:2012—049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12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3: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龙华人民中路龙泉酒店三楼万福厅;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罗桂友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109,202,658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9.81%。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2 人,代表股份 109,202,658 股,占公司 A 股股份的
36.04%。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无 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1、通过了《关于改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09,202,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109,202,658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张清伟、殷长龙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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