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中华 A、*ST 中华 B 股票代码 000017、20001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龙龙 崔红霞 电话 0755-28181666 0755-28181666 传真 0755-28181009 0755-28181009 电子信箱 dmc@szcbc.com dmc@szcbc.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2012 年 201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0 年 营业收入(元) 292,827,026.55 321,043,570.34 -8.79% 299,027,27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2,443,234.29 39,720,901.46 -232.03% 64,477,41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55,517,844.94 -12,879,894.99 331.04% -44,590,962.46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026,573.55 348,907.64 -2,113.88% 6,495,860.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51 0.072 -232.08% 0.11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51 0.072 -232.08% 0.1169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2010 年末 减(%) 总资产(元) 162,649,076.30 135,746,630.93 19.82% 138,158,078.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09,451,256.41 -1,682,839,667.48 1.58% -1,756,185,442.87 (2)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 报告期股东总数 34,430 34,430 日末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81% 65,098,412 37,531,015 0 卓润科技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8% 44,104,246 0 0 1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报告摘要 曾颖 境内自然人 1.25% 6,894,257 0 0 深圳市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8% 5,972,500 0 0 景超投资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91% 5,001,911 0 0 李高峰 境内自然人 0.42% 2,293,241 0 0 王浩羽 境内自然人 0.4% 2,221,933 0 0 TANG JING YUAN 境外自然人 0.4% 2,213,175 0 0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 境外法人 0.4% 2,208,017 0 0 LIMITED 刘修煌 境内自然人 0.37% 2,061,707 0 0 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相互之间不存在关联,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度,受欧美债务危机的持续影响,国际经济形势持续复杂严峻,国内宏观调控措施接连不断, 物价总体水平继续上升,居民消费习惯趋于谨慎,制造行业备受影响。同时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公司经营 环境相当恶劣。2012年10月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在上述特殊的经营背景下,经过公司董事会、 经营班子和全体员工的艰苦努力,2012年公司各方面工作能有序进行,公司经营业务整体保持了平稳发展; 通过调整产品结构,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在经营收入较上年略有下降的情况下,营业毛利较上年稳中 有增。经营业务工作的平稳发展,支持了公司重整工作的推进,目前重整工作正在进行中。 (1)公司201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同比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2012年度 2011年度 同比变动幅 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度 营业收入 29,282.70 32,104.36 -8.79% 自行车销售量有所下降 营业成本 26,428.12 29,744.83 -11.15% 自行车销售量有所下降 销售费用 702.01 729.75 -3.80% 总体持平略降 管理费用 2,514.44 2,183.67 15.15% 本年发生重整费用 2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报告摘要 财务费用 5,113.78 2,361.90 116.51% 公司外币债务较大,上年人民币升值明显产 生大额汇兑收益,本年人民币汇率整体平稳。 投资收益 456.00 上年处置光南摩托股权产生收益,本年没有 投资项目处置。 营业外收入 321.37 6,492.18 -95.05% 2011年深圳中院裁定盛润公司重整计划执行 完毕,公司调减账面原先预提债务3489万元 和预计负债1288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及 法院拍卖公司华强南房产产生营业外收入 1317万元等。而2012年度营业外收入较少。 净利润 -5,212.66 3,972.09 -231.23% 上年公司获得大额汇兑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5,244.32 3,972.09 -232.03% 上年公司获得大额汇兑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2.66 34.89 -2113.93% 本年公司重整支付了重整费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6 644.09 -101.93% 上年公司处置光南摩托股权收回投资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00.00 0 本年国晟能源公司垫付重整启动资金 (2)公司 2012 年度主营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自行车及零配件 265,722,390.44 251,645,509.84 5.3% -10.23% -10.78% 0.58% 销售 租赁管理 2,398,572.07 5,122,133.15 -113.55% -2.46% 18.55% -37.84% 分产品 OEM 电动车 210,501,591.13 199,445,532.80 5.25% -10.99% -11.8% 0.86% OEM 自行车 51,856,029.98 49,016,414.60 5.48% -1.68% -0.64% -0.99% CBC 电动车 -6.3% CBC 自行车 137,418.98 157,125.83 -14.34% 17.96% 32.51% -12.55% 其他 3,227,350.35 3,026,436.61 6.23% -51.47% -53.3% 3.68% 租赁管理 2,398,572.07 5,122,133.15 -113.55% -2.46% 18.55% -37.84%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导致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1、中华自行车公司自 2012 年 10 月 25 日起重整,税务、海关、金融、担保、供应商及其他债权人已 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截止审计报告日,债权申报总额折合人民币 3,453,252,904.97 元,管理人依法确 认并编入《债权表》的债权总额为 1,875,616,630.22 元,上述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与帐面存在差异,且尚 未通过法院裁定,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定其对中华自行车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3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报告摘要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中华自行车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62,649,076.30 元,负债总额为 1,872,039,760.06 元,净资产为-1,709,390,683.76 元,已严重资不抵债,且存在多项巨 额逾期债务、税款、以及因对外担保、逾期欠债等原因引起的诉讼债务,经中华自行车公司第一大股东、 最大债权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中华自行车自 2012 年 10 月 25 日起进行重整。截止至审计报告日,中华自行车公司仍处于重整期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 对重整计划作出裁定,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上述重整能 否有效改善中华自行车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判断中华自行车公司按照持 续经营假设编制的 2012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董事会专项说明: 2012 年 5 月 11 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最大债权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本公司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2012 年 10 月 12 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2)深中法破字第 3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国晟能源提出的对本公司进行重 整的申请。 2012 年 10 月下旬,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2)深中法破字第 30-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自 2012 年 10 月 25 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 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管理人。同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 30-1 号决定书,依 法批准本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本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启动了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2012 年 12 月 11 日公司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召开。目前,重整的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公司将通 过重整解决债务危机,在完成债务重整的基础上,引入有实力的重组方,注入优质资产,以恢复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实现公司良性发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说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监事会 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督促董事会加大重整进展力度,以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 力,实现公司良性发展。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4 月 25 日 4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报告摘要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