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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华A:重整进展公告2013-06-17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 中华 A、*ST 中华 B 公告编号:2013—031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自 2012 年 10 月 25 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2 年 11 月 13 日起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
出裁定后申请复牌。
     ●本公司 2012 年全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44 万元,2013 年
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5 万元。
     ●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本公司存在因《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
上市,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方案未通过等)
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本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本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
     2012 年 10 月 24 日,深圳中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 30-1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自 2012 年 10 月 25 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
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管理人。
     本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12 年 12 月 11 日上午召开,综合本公司第一
次债权人会议前后的申报情况,截止 2013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管理人共受理债权
申报 59 家,申报债权总额折合人民币 3,457,953,812.32 元。综合本公司管理人于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的债权审核工作及此后的对异议的复核、对补充申报债权的审
核工作,本公司管理人依法确认并编入《债权表》的有 54 家,确认债权总额为
1,898,956,051.93 元。
     2013 年 4 月 22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中院(2012)深中法破字第 30-3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本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13 年 7 月 25 日。目前,
重整的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7 条的规定,本公司股票自 2012
年 11 月 13 日起停牌,至深圳中院就重整计划作出裁定后,由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复牌。
    本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本公司存在因《上市规则》规定的原
因被暂停上市,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方案未
通过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本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本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董
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