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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华A:重整进展公告2013-09-17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 中华 A、*ST 中华 B 公告编号:2013—054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自 2012 年 10 月 25 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2 年 11 月 13 日起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
出裁定后申请复牌。
     ●本公司 2012 年全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44 万元;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8 万元。
     ●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本公司存在因《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
上市,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方案未通过等)
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本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本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
     2012 年 10 月 24 日,深圳中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 30-1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自 2012 年 10 月 25 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
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管理人。
     2013 年 8 月 22 日上午,深圳中院召开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深
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因部分出
席会议的债权人未获得授权暂不能在会议现场投票,普通债权人投票期限延期至
2013 年 9 月 10 日下午 3 时整。经统计,截至 2013 年 9 月 10 日下午 3 时整,税款
债权组以代表债权金额 92,075,600.05 元、占税款债权总额的 100%表决通过了重整
计划草案;普通债权组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普通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总
人数的 62.26%,已超过到会债权人数的半数,代表的债权额占普通债权总额的
63.34%,未超过普通债权总额 1,796,854,493.89 元的三分之二,普通债权组表决
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管理
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进行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
次。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
     2013 年 8 月 22 日下午,深圳中院召开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
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以 152,718,880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本总数的 76.48%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及的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另外,公司管理人根据法院批准的职责划分,为加快重整案资产处置和后续债
权清偿工作进度,已启动资产处置工作,并于近日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
开拍卖公司位于龙华油松村中华工业园的 12.7 万平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建筑
物构筑物,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于 9 月 11 日在《深圳商报》A4 版及人民法院
诉讼资产网发布了拍卖公告。公司将根据拍卖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法院的批准,则存在被
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
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