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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华A: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3-09-26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在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李海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孙龙

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崔 军、 陈叔军、李    冰




                                             2013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