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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华A:关于公司重整案普通债权组再次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情况公告2013-10-15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 中华 A、*ST 中华 B 公告编号:2013—061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普通债权组再次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自 2012 年 10 月 25 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2 年 11 月 13 日起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
出裁定后申请复牌。
     ●本公司 2012 年全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44 万元;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8 万元;2013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约为-2700 万元。
     ●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本公司存在因《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
上市,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方案未通过等)
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本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本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

    2012 年 10 月 25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对深圳中

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中华)进行重整。2013 年 8 月 22 日,深

中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对《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下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

案,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深中华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出资人

权益调整方案。

    管理人、债务人与普通债权人组积极协商,并由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

行再次表决。再次表决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3 时整。

    现将普通债权组再次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截至 2013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3 时整,到会普通债权人 53 家,普通债权组

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 39 家,代表债权金额 1,376,931,565 元,同意重整计
划草案的普通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总人数的 73.58%,已超过到会债权人
数 的 半 数 ; 代 表 的 债 权 额 占 普 通 债 权 总 额 的 76.63% , 已 超 过 普 通 债 权 总 额

1,796,854,493.89 元的三分之二。普通债权组再次表决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鉴于普通债权组和税款债权组均已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

决通过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依法及时向深圳中院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

划。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