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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华A: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12-27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 中华 A、*ST 中华 B   公告编号:2013—080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10: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街道人民中路龙泉酒店三楼万福厅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桂友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分别刊登
于同日的《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98,173,880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17.81%。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 人,代表股份 98,149,546 股,占公司 A 股股份的 32.39%。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1 人,代表股份 24,334 股,占公司 B 股股份的 0.0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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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伙)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98,173,8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98,149,54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24,334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黄亮、张清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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