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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华A: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201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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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中华 A、*ST 中华 B 股票代码                                   000017、20001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龙龙                                         崔红霞
电话                                             0755-28181666                                   0755-28181666
传真                                             0755-28181009                                   0755-28181009
电子信箱                                       dmc@szcbc.com                                    dmc@szcbc.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3 年                    2012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1 年
营业收入(元)                          271,111,736.07              292,827,026.55               -7.42%        321,043,570.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75,223,894.89             -52,443,234.29            -3,103.67%         39,720,901.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60,014.40              -55,517,844.94              -98.63%         -12,879,894.99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8,210,167.86               -7,026,573.55             301.48%            348,907.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857                  -0.0951            -3,104.21%                   0.0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857                  -0.0951            -3,104.21%                   0.0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                        0%                   0%                      0%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减(%)
总资产(元)                            151,511,429.85              162,649,076.30               -6.85%        135,746,63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003,335.40            -1,709,451,256.41            -100.41%      -1,682,839,667.48


(2)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4,993                                                               33,177
                                                              日末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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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52%   63,508,747           1,589,665                 0
卓润科技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7.2%    39,693,822           4,410,424                 0
曾颖                               境内自然人            1.15%     6,342,717             551,540                 0
深圳市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9%     5,494,700             477,800                 0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7%     5,326,807           5,326,807                 0
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景超投资有限公                     境外法人              0.83%     4,601,789             400,155                 0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7%     4,230,337           4,230,337                 0
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李惠丽                             境内自然人            0.71%     3,891,124           3,891,124                 0
徐洪波                             境内自然人            0.44%     2,451,919           2,451,919                 0
李高峰                             境内自然人            0.38%     2,109,782             183,459                 0
                                                     李惠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纪汉飞配偶,所持股份为代深圳市国晟能
                                                     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B 股股份。除此外公司未知其他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纪汉飞

                                       100%


                             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52%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 年 6 月交易所发布新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深中华面临严重退市风险。2012 年 10 月深中华进入
重整程序。2013 年 10 月深中华重整计划获得通过和批准,2013 年 12 月 27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深
中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深中华破产程序,12 月 31 日深中华 A、B 股股票复牌交易。在重整工作风雨
兼程不断推进取得重要成果的同时,2013 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依然严峻,作为传统制造领域的自行车行
业延续着材料成本、制造成本、资金成本上涨高企的严重困局,行业市场总量有所下降。由于行业进入门
槛低、厂商众多,导致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公司经营环境恶劣。但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
观念的转变,绿色出行、休闲锻炼意识不断深入人心,自行车行业存在结构性发展机会。

       在上述特殊的背景下,在政府、法院、管理人、股东、债权人、公司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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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经营层和全体员工的艰苦努力,2013年公司重整工作获得重要成果,经营业务整体保持了平稳发展。
通过加大市场拓展力度、调整产品结构,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在自行车营业收入较上年略有下降的情
况下,自行车营业毛利较上年总体持平,经营业务良性运作。经营业务的平稳发展,支持了公司重整工作。

     201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71亿元,营业成本2.43亿元,毛利0.28亿元。经过重整和资产处置,形成大
额营业外收入(资产处置收益和债务重整收益),利润总额为16.69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75亿元,公司债务问题得到解决。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方面,扣除重整因素影响,保持了正常态势。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3年12月27日,深圳中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30-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公司重整计
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本公司破产程序。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安居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
华自行车(国际)有限公司、中华自行车(香港)有限公司的股权属破产重整非主要资产,由管理人依法
进行处置并向债权人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上述3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3年12月27日,深圳中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30-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
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本公司破产程序。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安居
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华自行车(国际)有限公司、中华自行车(香港)有限公司的股权
属破产重整非主要资产,由管理人依法进行处置并向债权人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上述3
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2012年5月11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最大债权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本公司不能清偿
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2012年10月12日,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2)深中法破字第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国晟能源提出的对本公司进行重整的申
请。 2012年10月下旬,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2)深中法破字第3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2年10
月25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本
公司管理人。同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30-1号决定书,依法批准本公司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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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2013年11月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深中法破字第30-6
号民事裁定书批准公司重整计划。2013年12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深中法破字第30-10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深中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深中华破产程序。
   通过重整,公司沉重债务问题得以解决,净资产实现正值,自行车主营业务得以保留并实现平稳发展。
公司在重整计划中设置了引入重组方的条件,期望通过资产重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
引入重组方的条件是:净资产评估值不低于20亿元,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当年的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目前,
公司尚未有重组方。公司将继续积极开展各项相关工作,努力推进重组工作。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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