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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中华A:第二十三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6-28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深中华 A、深中华 B   公告编号:2014—020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十 三 次 ( 2013 年 年 度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及 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 公告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 整,没 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增加议案情形,也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9: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圣廷苑酒店二楼多功能厅Ⅰ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罗桂友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6 月 6 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分别刊登
于当日的《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97,435,09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7.67 %,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3 人,代表股份 96,195,559 股,占公司 A 股股份的
31.75%。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 人,代表股份 1,239,535 股,占公司 B 股股份的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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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大会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1、通过了《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97,435,0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96,195,559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1,239,535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6,104,959 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0,13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通过了《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97,435,0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96,195,559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1,239,535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6,104,959 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0,13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
    3、通过了《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97,435,0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96,195,559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1,239,535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6,104,959 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0,13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4、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97,435,0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96,195,559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1,239,535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6,104,959 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0,13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5、通过了《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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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97,435,0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96,195,559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1,239,535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6,104,959 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0,13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6、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班子 2013 年度奖励的议案》:
    (1)对李海的奖励金额为 23.4 万元;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97,435,0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96,195,559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1,239,535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6,104,959 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0,13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对张泽兵的奖励金额为 7.56 万元;


                                       4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97,435,0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96,195,559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1,239,535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6,104,959 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0,13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二)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李翔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选举郑钟焕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
监事,任期三年;公司工会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职工大会选举了李加林先
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1、选举李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97,435,09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96,195,55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1,239,53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6,104,959 票,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0,135 票,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选举郑钟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97,435,09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96,195,55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
1,239,53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6,104,959 票,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0,135 票,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黄亮、罗雯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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