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2年、2013年及2014 年为公司年报审计服务期间,态度严谨、认真,公司将续聘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并认可的会议议案材料,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无异议,同意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 独立董事:陈叔军、崔军、李冰 2016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