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深中华 A、深中华 B 公告编号:2017—010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公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 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于“智能社区楼宇对讲设备及 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向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明 斯”)投资不超过 80,000 万元,包括公司向安明斯增资不超过 6,160 万元和提供委 托贷款不超过 73,840 万元。公司拟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方案且公司被登记为 安明斯股东后,与安明斯订立《委托贷款协议》,委托贷款总金额不高于 73,840 万 元,贷款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委托贷款的 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5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F 区 1 号楼 12 层 主要办公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B 区 304 法定代表人 林熙明 注册资本 50,000,000 元 智能化系统集成;智能家居系统与智能照明系统的设计、施工;物 联网大数据分析;计算机软硬件应用及开发;通讯产品、机电设备、 节能产品研究、开发;文化创意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 经营范围 施工;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代购代销;安防产品的设计、 制作、销售及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1、股权结构 2、安明斯股东情况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以货币方式认缴安明斯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对外投资前后 安明斯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 增资前持股数 增资前持股比 增资后持股数 增资后持股比 股东名称 号 量(股) 例(%) 量(股) 例(%) 1 林熙明 27,900,000 55.80 27,900,000 25.11 2 刘倩 6,750,000 13.50 6,750,000 6.08 3 方炜 5,400,000 10.80 5,400,000 4.86 福建安明合创股权投 4 5,000,000 10.00 5,000,000 4.50 资有限公司 5 秦彩云 3,600,000 7.20 3,600,000 3.24 6 林清 1,350,000 2.70 1,350,000 1.22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 7 -- -- 61,111,111 55.00 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50,000,000 100.00 111,111,111 100.00 (三)安明斯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 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6]17905 号),安明斯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56,687,267.41 61,877,644.81 负债总计 10,174,520.32 10,610,645.57 所有者权益 46,512,747.09 51,266,999.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6,512,747.09 51,266,999.24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5,279,743.84 40,224,619.81 营业利润 -5,823,211.43 -3,418,713.91 净利润 -4,754,252.15 -857,406.30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754,252.15 -857,406.30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委托贷款合同尚未签署,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成且公司完成对 安明斯的增资控股事项后,由公司、安明斯、商业银行三方签署。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及逾期未收回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 0 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 五、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为公司实施“智能社区楼宇对讲设备及系统平台建设项 目”,具体情况和对公司的影响请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2016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次委托贷款实施时,安明斯已为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本次委托贷款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