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冠A:董事会对公司“200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10-04-08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2009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 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9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基本情况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提醒财务报表使
用者关注,如深中冠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所述,2007 年3 月起深中冠公司停
产并遣散大部分员工,公司的大部分子公司也已经停止经营或仅依靠房产出租维
持日常运作。深中冠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
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注册会计师的意见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了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中冠公司”或“公司”)2009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对其2009 年财务
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深中冠公司印染厂已于2007 年3 月停产并遣散
了大部分员工,公司目前仅进行部分纺织品代理进出口业务和房产出租业务。
深中冠公司控制的五家子公司除深圳市东亚中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还在正
常经营外,其余四家子公司已停止经营或者依靠房产出租维持日常运作。深中冠
公司2007 年拟用部分机器设备投资南京东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但因合资对方
原因和行业前景发生变化,该项投资计划有所延误。基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深
中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故我所就上述情况在审计报告中进行
了强调说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说明涉及的事项
没有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本专项说明是本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的,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
计师无关。
董事会以及管理层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认为,公司深圳印染厂已经停产,除深圳东亚
公司还在正常经营外,公司主要子公司已停止经营或者依靠房产出租维持日常运
作,深中冠公司拟用部分机器设备投资南京东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因行业前景
发生变化南京工厂基建工程与原计划相比继续延误。2
三、 对公司影响
此事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四、 消除该事项以及影响的可能性
虽然印染业务的迁移工作有所延误,但公司迁移计划正在逐步推进当中。
五、 具体措施
为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将加强工程建设指挥协调工作,力
争尽快落实迁移计划。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